江西高校将实行师德考核“一票否决”
将学术不端行为纳入考核 健全教学激励约束机制
12月25日,上高便民网小编从中国江西网在省教育厅了解到,《江西省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于日前印发。据悉,我省将强化教师师德考核,在建立选聘教师思想政治考察公示制的同时,实行师德考核“一票否决”制。
近年来,我省高校在探索教师考核评价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,但教师考核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顶层设计重局部轻整体、考核指标重数量轻质量、评价导向重科研轻教学、激励政策重眼前轻长远、队伍建设重使用轻培养,以及考核过程中教学柔性科研刚性和师德考核操作性不强,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有待完善等问题。
《意见》提出,我省将强化教师师德考核,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选聘考核的基本要求,并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,将学术不端行为纳入师德考核体系,实行师德“一票否决”。
《意见》要求,严格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,各高校要建立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,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,建立面向全体教师覆盖教育教学全过程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案。此外,我省将健全教学激励约束机制,提高教师教学业绩在校内绩效分配、职称(职务)评聘、岗位晋级、聘期考核、评优评先中的比重,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。对在课堂传播违法、有害观点和言论的,依纪依法严肃处理。
我省还将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,支持高校在高级教师中设置研发为主型、教学研发型、教学为主型三类教师岗位。各高校可根据学校发展阶段和教师队伍实际情况,制订不同类型教师岗位教学、研发在具体考核评价中所占比重,促进教师个性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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